贵州红十字会救护培训中心工作内容
一、 工作内容
1、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和定向宣传救护培训,提供咨询服务;
2、办公室根据培训需求,制订培训计划;
3、教务科根据培训计划组织教学组;
4、教学组根据工作任务调派,按照“四统一”要求,前往培训单位开展教学工作;
5、形成与培训单位互动的监督、反馈机制。
二、培训要求:严格按照红十字总会关于救护培训“四统一”的规范要求开展培训工作。
1、培训内容:严格按照规定教材进行教学,授课内容必须准确无误、科学严谨。授课必须使用普通话。
2、培训方式:培训师可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,使教学活动科学、形象、生动、有趣、充分调动培训对象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参与性。
3、培训时间:主讲教师及协作、教辅人员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课时计划安排教学。
共18学时
内容 |
课时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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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十字会宗旨、理念。 救护新概念 |
1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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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体解剖 |
1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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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肺复苏 |
3学时(1学时为理论、2学时为示范操作) |
创伤救护 |
4学时(1学时为理论、3学时为示范操作) |
各行业致伤特点 |
2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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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操作 |
4学时(分组练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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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 |
3学时(理论1学时、操作2学时) |
4、培训纪律:培训师应对课堂纪律应严格要求,上课严禁迟到早退、喧哗、吸烟、接听电话、随意走动。
5、考核发证:授课结束,由主讲教师宣布考试。考试时要严肃考场纪律,严格监考;考试完毕认真及时判卷。对考试及格者应唱名发证,同时最后核对合格证,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。对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可给予补考,补考及格的发给合格证。对未参加学习或考试的,不发合格证。
6、学员反馈:课程结束后,让学员填写反馈表,教学组负责回收归档。